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完善公共管理
(《中国发展观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张俊伟)    2006-11-28

[摘要] 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就建设和谐社会进行研究并通过重要决议,具有重要意义。而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实现的,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将对政府公共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为此,本文提出应当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克服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应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提高政府效率等政策建议。

(中经评论·北京)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就建设和谐社会进行研究并通过重要决议,具有重要意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和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反映了社会需求升级的客观现实,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外在反映。而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实现的,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将对政府公共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克服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问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把政府职能转到服务、协调和市场监管等方面,政府应致力于维持市场秩序、纠正市场失灵、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是靠指令性计划驱动的,社会化生产的组织和调度必须高度统一的内在要求,决定了计划经济体制必然是“集权”的,并且权力集中在政府(最终在中央政府)手中。企业也不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而是政府总体计划盘算中的棋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必然是大量而广泛的。即便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独立经营的地位得到确认,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仍然是广泛而深刻的。这不仅体现在部分竞争性行业(企业)、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也体现在越规减免税收、降低环保标准、干预信贷、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等领域。

  另一方面,政府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在许多方面又明显不足。改革开放激发了经济活力,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社会差距也在拉大。只有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使财政资金分配向社会事业倾斜,才能使低收入群体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在这些方面,我国的差距还很大。例如,我国虽然基本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落后地区受财力所限,其发展成果仍不稳固。公共医疗体系受市场经济冲击,医疗卫生资源向城市和大医院集中,农村居民难以得到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向自然界排放的废弃物也迅速增加,但政府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却严重不足。

  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使政府一方面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另一方面对该做好的事却缺乏足够的支持力度。应以深化审批制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政府管理由经济可行性审批转向强化社会性规制,不断加强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生产技术、产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方面的职责,强化政府在保护环境、发展教育、科技、公共卫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功能,推动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

  二、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提高政府效率

  在利益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更需要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要建立多形式的决策咨询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于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则要增加透明度,通过公示、听证等办法,扩大公众的参与。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则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

  管理手段落后,人浮于事,也导致政府效率低下。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不再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而是通过财政、货币、汇率等政策引导各市场主体(企业、家庭)改变其行为,来实现政府调控目标。但受传统思维惯性的影响,许多领导仍习惯于“为民做主”,并借助行政命令进行推动。结果,许多政府项目缺乏公众的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只能冷清收场。不同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特别是基层政府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职责,却不拥有相关财权,这是我国公共事业发展不均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同级政府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反复“钓鱼”,既造成内耗,又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上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发达国家在提高政府效率方面,探索出了很多好的做法,如绩效管理、权力下放、服务外包、以及建立电子政府、开展网络化办公等,这些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借鉴和吸取。

  三、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为完善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表达、利益协调机制奠定制度化基础

  完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一个办法是在作决策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另一个办法就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把社会简单概括为两部分,一头是政府,一头是市场主体,如企业、家庭和个人。事实证明,在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今天,政府很难直接面对众多的企业、家庭和个人提供管理和服务。必须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如行业公会、合作组织、专业团体、各种智库)在协调、沟通、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也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力量均衡,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如单个消费者单枪匹马向生产厂商维权,往往费时费力,交易成本很高,成立消费者协会就可以大大降低维权成本,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民营企业内建立健全的工会组织,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组织化程度,抵制雇主侵害员工合法利益的行为。在这些中介组织发展不足的情况下,各级政府更要自觉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不是一味地“傍大款”。当前,要特别注重保障失地农民获得合理的补偿,注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注重保障雇员获得最低标准的工资、拥有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雇员合法休息的权利不受侵犯。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实现劳资两利。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讨论如何建设新农村的问题。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小农耕作的农民要进入市场,面临信息缺乏、抗风险能力弱、谈判能力低下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更要鼓励发展专业化生产合作社组织,帮助农民克服信息闭塞、谈判能力弱的问题;更要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协助农民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引入新的生产品种;更要改革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在浙江温岭地区,蓬勃发展的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发展产业化经营、增加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有一个西瓜合作社,在短短五年时间内就树立了品牌,建立了上万亩的生产基地,年利润1千多万元,成为合作组织带动农民致富的典型。在一些地区,政府扶持“三农”的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政府直接帮扶农民,由政府直接决定实施哪些项目,帮扶哪些农民。这种自上而下的帮扶,大多属于典型性的,是“点”上的帮助,而不是覆盖全局的“面”上的帮扶,既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也不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

  四、大力弘扬自强互助的道德新风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当前,我国的综合国力还很弱,人均GDP尚不足20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仅仅处于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使各种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物质财富充分涌流,不断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要积极引导社会捐助行为,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社会捐赠行为也在不断增加。在浙江,许多企业和致富能人致富不忘邻里,不忘家乡,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捐资捐物,推动了农村面貌的变化。我们要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宣扬正确的财富观,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对慈善和社会捐赠行为进行积极引导,使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补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