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岩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信息、咨询、监督”职能,抓基础、重法治、强服务,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统计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中。一方面,坚持把学习新思想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主题”、党支部学习的“第一任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新思想精髓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另一方面,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入口,组织全市各乡(镇)、经济部门领导以及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大培训。2023年,累计开展统计重要文件精神学习11场次、统计法进党校12期,统计系统专业培训88场次、人数达5000余人次,基本做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 扎实有序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谋划部署整体工作。制定印发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成立综合协调组、调查研究组、推动发展组、专项整治组等4个工作小组,围绕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制定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落、重点举措一条不少、相关要求一项不松。二是举办专题读书班,抓紧抓实理论学习。制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指导计划、支部理论学习计划、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计划,以现场教学、专家讲座、专题党课等形式,不断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效果。目前,成功举办3期共7天的主题教育读书班,3次专题研讨、上党课3人次。三是科学选定调研课题,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成立课题研究工作专班,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走访,把脉问诊,形成调研报告3篇,推动形成掌握实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解决问题、跟踪回访的工作闭环,努力把“调研清单”变为“成果清单”。四是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检视整改落实。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聚焦“五类”问题梳理查摆了8个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于“统计造假搞虚假政绩”上下联动整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方式进行集中整治。目前,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3. 全力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定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强化领导定期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积极引导党员干部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3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交流研讨7次、撰写心得体会54篇,市直机关党工委旁听指导1次。三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印发《关于落实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节点,推动主体责任到边到底。四是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经常性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闽西“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前往长汀县河田水保科教园、中复村、龙岩市党员政治生活馆、龙岩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教学,提升廉政教育实效和影响力。五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重要内容,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查摆意识形态领域的新问题,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打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主动战”。
(二)坚定发展信心,全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
2023年,全市GDP增速由一季度的1.0%、上半年年的2.5%、前三季度的3.4%,一路上行至全年的3.8%,居全省第6位。其中,一、二、三产分别增长3.9%、2.3%和5.0%。粮食生产实现了面积、产量、单产稳步提升,安全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增长0.6%、总产量增长0.7%、亩产增加0.7公斤。建筑业发展提质升级,全年有3家建筑企业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实现特级资质“零”突破,现有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71家,比上年多14家,全年实现产值987.42亿元,增长30.5%。市场销售较快恢复,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7.08亿元,增长4.2%。其中,绿色智能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上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2.2%和7.8%;消费新业态保持活跃,限上零售业网络销售额增长11.4%。城乡居民稳定增收,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40元,增长5.2%,“跑赢”GDP增速。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879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56元,增长6.8%。民营企业活力迸发,全市民间投资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居全省第2位,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的民间投资增长11.1%。占规上工业增加值近半的民营工业增长3.1%,成为规上工业增长的有力支撑。
(三)发挥统计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1. 着力发挥统计信息职能。扎实开展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各专业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全年累计完成统计分析报告67篇,在e龙岩、《闽西快讯》、龙岩电视台等媒体采用经济信息11条次。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为群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扩大了统计影响力。2023年,“龙岩统计”微信公众号有8个月获全国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全国前50位,其中,1月、2月份均排全国第8位。
2. 着力发挥统计咨询职能。牢牢抓住经济预测“窗口期”,把事后统计转变为事前预测、事中监测、事后分析,月度、季度对GDP基础支撑指标进行监测,分行业横向对比分析,精准把脉研判经济运行趋势和短板弱项,梳理各行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联合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开展经济走势研判,共商攻坚举措。及时撰写预警监测报告和统计分析专报,提前预告预警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实现“数库”向“智库”转变,持续深化咨询参谋职能。
3. 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一是严把“入退库”审核关。积极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资料比对,梳理“四上”企业名录库中的空壳企业、倒闭企业,实时更新维护名录库,多角度、高质量推进“四上”企业名录库的建设,夯实源头数据质量。2023年,全市新增入库单位740家,退出单位512家。二是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健全完善市、县、企业三级审核体系,在报表审核上实行分级负责制度,严格执行“即报即审”。各专业在平时报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数据波动异常企业,及时采取电话查询、实地核查等方式,形成高效有序的数据审核模式。三是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市统计系统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共对230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1起,罚款金额4.2万元。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统计台账不健全的问题,现场及时予以指导纠正,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
(四)聚焦重点任务,不断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1. 心怀国之大计,五经普工作扎实有序。一是精心组织保质量。重点抓好“两员”选聘及管理,召开“两员”选聘培训班,印发《关于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各级普查机构通过重点抽调和优化结构搭配等方式保障“两员”队伍质量。全市累计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7695人,“两员”中有普查经验人员占38.2%,50岁以下人员占80.4%,本科以上人员占35.3%,总体呈现年龄结构年轻化、文化程度较高等特点。二是狠抓落实强保障。建立工作调度制度、问题解答制度、进度通报制度、挂钩联系制度、考评制度,成立综合组、名录与数据处理组等11个工作组,组织开展虚拟经济、集群注册、个体运输等专项调研,有力地推进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经济普查批复总经费预算1612万元,比四经普增加71.7%。三是单位清查见实效。圆满完成省级数据处理专项试点、市级综合试点工作以及县级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先后5次组织各县(市、区)召开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单位清查等业务培训,通过强化过程管理、重点领域清查、数据质量控制等提高五经普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入户清查单位8.5万户,比四经普增长51.9%,清查个体经营户33.2万户,比四经普增长10.8%。四是奋力创新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打造“统小龙”“计小岩”卡通形象,制作六期动漫小视频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和讲解普查难点。成功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在闽西日报和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投放255条信息稿,“万屏联动”播放普宣传标语、宣传短片,在商业繁荣区开展了统计开放日现场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五经普宣传工作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2. 扛牢政治责任,防治统计造假坚决有力。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专题听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汇报,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2023年市政府督办事项,定期跟进督查。市统计局第一时间组织牵头召开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二是深入自查自纠。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全面深入自查,逐条布置推进,逐项对照落实,对本地区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已对全市10159家(个)企业(项目)全面完成自查自纠,线上线下累计查询企业(项目)4629家(个),发现有误并修订1376家(个),实地核查企业(项目)177家(个),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予以修正。同时,组织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各类统计造假案件进行再复核,全市复核案件171起,发现问题11个,主要是统计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时任新罗区投资促进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马某代填代报2022年企业统计联网直报数据,因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和犯罪问题,最终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全市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3. 积极探索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行统计专员制度。以新罗区为试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推行设置统计专员,通过印发《推荐新罗区统计局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做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专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统计队伍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均已建立统计专员制度,133个乡镇(街道)共配备统计专员246名,均有相对独立办公场所及制度上墙,统一制作统计专员桌牌、胸卡。这项工作得到省统计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统计系统复制推广。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统计综合分析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了解掌握不够透彻,事前预测、事中监测、事后分析不够全面,实现“数库”向“智库”转变仍有一定差距。
(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截至目前,未成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且全市统计系统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仅32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常态化开展统计监督执法检查。
(三)经济普查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多数小微企业的会计基础很薄弱,没有完善的业务系统和财务核算体系,没有完整保留业务资料和核算资料,对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控制难度大幅提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和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打好“五张牌”,充分发挥“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为奋力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可靠统计服务保障。
(一)着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当前,全市普查工作重点是做好普查现场登记、普查宣传等方面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完成现场登记。加强对现场登记工作的统筹调度,发动全系统和成员单位力量,精心组织,细化分工,认真组织做好本行业“四上”单位普查登记,组织好普查员实地深入企业商户,完整准确采集各项指标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统足统全。二是持续做好普查业务培训。加强对薄弱地区的督促指导,重点加强入户技巧培训,提高普查员队伍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及时做好问题解答,着力解决执行普查方案不规范、理解指标不准确、与普查对象沟通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持续加强五经普宣传。当前正处于普查现场登记的关键阶段,要发挥好“统小龙”和“计小岩”经普动漫形象人物宣传优势,持续深化普查宣传动员,更接地气开展普查政策法规和普查知识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普查氛围。
(二)着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把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统计部门最重要的政绩,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党纪处分范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福建省统计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人廉数实的良好统计生态。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召开统计造假案件警示教育大会,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县(市、区)统计监督检查全覆盖,消除统计执法“空白县”。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省纪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试行)》(闽纪〔2023〕53号),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等协作配合,对于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现线索高效共享、案情精准对接、责任处理到位,持续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三)着力提升数据质量水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质量管控,确保数据有据可循、有源可溯。一是严把“入退库”审核关。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名录库动态维护管理,严格入库申报材料审核,深入开展现场核实、在库单位核查,推动达规单位按要求及时入库,及时清退注吊销不合规单位,确保名录库单位不漏不重、基础信息完整准确。二是严格数据报送审核与核查。落实落细“开网即查、即报即审即改”工作机制,加大数据上报期间异常数据查询力度,强化源头数据审核把关,有针对性地加强各专业数据报送业务指导、数据审核、评估等工作,切实提升数据真实性、协调性、匹配性。三是严格数据质量把控。严格执行《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抓好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数据加工、质量评估、质量核查、数据发布和责任追溯等全过程管理。指导企业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逐步实现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数出有据。
(四)着力提升统计分析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高质量“数库”优势,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原因、规律,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切实发挥统计“智库”作用。一是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分析能力。加强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运行预警和监测分析,提升运用先行指标和高频指标研判经济走势的能力,强化对经济运行重大问题深度研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监测预警分析情况,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提升调查研究深度。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民营经济、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内需和高质量发展等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查研究报告,提出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建议。三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充分利用“中国龙岩”“龙岩市统计局”网站和“e龙岩”“龙岩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数据解读,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经济形势,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形成社会共享统计成果的良好局面。
(五)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统计基层基础是统计工作的起点和基石,是确保统计数据源头质量的第一道防线。一是扎实推进高质量纳统。坚持“先入库、后出数”,强化依法纳统、依法统计,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加强纳统工作指导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纳统预期及进度,着力推动达标企业应统尽统。同时,做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巩固统计专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统计队伍管理,推动强化基层统计人、财、物保障,全面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水平。三是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作为统计工作的主体,统计人员必须掌握现行的趋势、核心和发展重点,掌握基本的统计技能和工作方法,要针对GDP核算与名录库相关知识,各专业重点关注点等方面开展精准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六)着力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推动机关党建与统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党的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党建首位,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捍卫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以统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新思想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主题”、党支部学习的“第一任务”,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做好“深化”、“内化”、“转化”三篇文章,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做好统计服务、履行监督职能的工作思路,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坚持严字当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落实落细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经常性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