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龙岩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3.20亿元,同比增长3.5%。
(一)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平稳。基本生活类消费作为刚性需求,展现出较强的稳定性。1-11月,全市限额以上基本商品类商品零售额105.63亿元,同比增长2.4%,拉动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8个百分点。其中,烟酒类、日用品类、饮料类、粮油食品类分别增长7.1%、4.3%、2.1%、1.3%。
(二)部分升级类商品两位数增长。受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带动,1-11月,通讯器材类商品增长25.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增长14.8%,家具类商品增长11.9%。此外,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增速达到35.2%,以上商品类别共拉动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个百分点。
(三)餐饮收入稳定增长。随着“福建有口福”活动的推动及部分餐饮企业积极推出促销活动,1-11月,龙岩市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5.1%,高于商品零售额增速2.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