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字〔2025〕21号),按照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市统计局决定于11月底对你县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1月27日-28日。
二、检查对象
本次选取工业、贸易、投资等专业企业各2家,共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采取集中送审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应提供2025年1-10月统计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纳税申报表、装订成册的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以及财务总账和明细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会计原始凭证等基础核算依据材料,具体分专业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指标〔工业统计核算有关的营业收入明细账、销售发票、工业产成品入(出)库单据、仓库产成品收付存账册、产成品明细账、出(入)库单等〕;
2.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指标(立项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报告、施工进度单余额表、相关设备购置发票、土地费用票据等项目进度情况资料);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批发零售业统计核算有关的收入日记账、销售凭证、微信收入截图、银行流水、收银机日销售额统计清单及收银员交款单等,住宿餐饮业统计核算有关的客房收入日记账、餐饮收入日记账、客房与餐饮收入原始凭证、收银员交款单、点菜单等)。
五、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芳
副组长:廖 芳
组 员:王群英 刘华荣 林雪萍 马继兰 上官荣锦 张?梅
六、其他事项
1.检查组成员须携带好身份证、执法证、U盘、计算器等检查必备工具。
2.在检查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执行。
联系人:廖 芳 联系电话:13959469936
附件:龙岩市2025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龙岩市2025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一、工业
1. 连城达峰针织有限公司
2. 连城县宏丰食品厂
二、贸易
1. 福建省连城家家欢烟花销售有限公司
2. 连城县聚合餐饮有限公司
三、投资领域
1. 福建省荷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 连城县莲宣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统计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