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17〕76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政综〔2017〕211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市政府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龙岩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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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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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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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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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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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综〔2010〕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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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