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阶段,我们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生成普查底册;数据登记阶段,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登记全面实施普查数据电子化采集,对规模以上单位实行联网直报,对规模以下单位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工商、民政、编制、税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及时开展名录比对、查疑补漏,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