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岩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持续发挥“信息、咨询、监督”统计职能作用,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统领,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1.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善作善成的统计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载体,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补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科学统筹专题学习和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党内法规学习,不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024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3次,党员集中学习15次,开展研讨交流7次,邀请专家讲座4场,局领导上党课4次。二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2024年,局领导下基层、进党校宣讲4场次,局各科(室、中心)组织开展下基层、进企业调研服务70余次。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对龙岩统计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读网要求,强化舆情监测。今年以来共接受公众电话、官网、“12345”平台等询问件42件,满意率达100%。
2. 扎实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党纪学习教育,立足统计实际,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开展专题学习。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线,与学习贯彻《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结合起来,党纪、国法、省条例“三位一体”贯通学习,特别对《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统计造假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准确掌握党纪学习教育的主旨要义和规定动作,助力统计工作。二是坚持以案促学。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和市纪委监委同志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赴市公安局廉政警示教育展馆进行现场教学,召开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统计领域警示案例,引导党员干部透过案例学法纪,做到明底线、知敬畏。三是注重融入经常。充分运用新媒体,每日推送《条例》相关学习解读,参加线上学习培训,加深对《条例》的学习理解,提升学习效果。
3. 坚定不移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实践融合。组织开展“弘扬苏区好作风,聚力‘三争’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把深化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统计重点难点工作、打牢统计工作基础等8项工作列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内容,明确责任牵头科室,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落实党员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紧盯人、财、物、数等关键岗位和重要业务环节,围绕“三重一大”决策、机关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等重要事项,做细做实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日常谈心谈话29人次,任前谈话5人次,集体廉政谈话2次,组织开展警示案例学习5次,到廉政教育场馆现场教学2次,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1次。三是推进创先争优。创建“红土先锋·数智统计”党建服务品牌,持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员履职尽责、创先争优。2024年,荣获全市机关2023年度党建课题调研成果获得三等奖、市直机关大爱龙岩“99公益日”优秀组织单位,3人分别被评为“2023年度重点项目攻坚特别贡献个人”、“龙岩市五四青年成绩突出个人”、“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四是打造统计名片。为更好地展示“才溪乡调查统计研习馆”在传承弘扬红色基因、砥砺统计初心使命、助力大兴调查研究的作用,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国家统计局与省统计局的支持与帮助下,紧贴统计现代化改革进程,对研习馆第四部分“永续传承”展陈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和提升,并制作了《红色统计摇篮--才溪乡调查统计研习馆》宣传短片,着力打造新时代统计人的精神家园。12月4日,迎接了国家统计局阮健弘副局长一行到局机关和研习馆参观学习,相关做法得到领导充分肯定。开馆以来,共接待省内外各单位和游客参观学习100余批次,近3000人前来接受教育,反响积极。
(二)紧扣中心工作,高效履行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
1. 扎实推进数据生产。一是推进高质量纳统。充分发挥名录库在统计中的“基石”作用,加强纳统工作指导服务,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市场主体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力度。组织开展高质量纳统调研工作,共下发调研问卷190份,回收188份,形成调研报告,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和各项统计调查提供坚实的名录支撑。2024年,全市新增入库单位561家,退出单位419家。二是有序完成报表任务。组织全市6000余家“四上”企业完成年度、季度和月度统计报表报送,有序完成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商贸业等“四下”企业抽样调查任务,高效完成互联网经济、运输邮电、人口与劳动工资、研发和创新、文化产业、“两纲”统计和乡村卡联网直报、人口追踪试点调查等工作,落实落细“开网即查、即报即审即改”工作机制,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等企业的核实,切实提升数据真实性、协调性、匹配性。三是严格数据质量把控。严格执行《福建省统计质量管理办法》和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核查,指导企业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指导部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大力推进企业电子台账,认真做好国家强制审核企业的核查、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数出有据。
2. 精准高效分析服务。一是服务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助手。认真研判经济走势,跟踪主要经济指标变化,对GDP基础支撑指标进行监测,撰写预警监测报告和统计分析专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实现“数库”向“智库”转变。今年以来,累计完成统计分析报告63篇,1篇调研课题获省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一等奖,撰写的“龙岩市规上工业释放‘向新力’成效显著”被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采用。二是服务部门做好业务沟通指导。联合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每季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了解企业动态,掌握企业发展趋势,帮助各级各部门厘清重要统计指标含义,有效加强部门协作。三是服务基层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全面解读统计方法制度,对各县(市、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确保统计工作各环节质量。2024年,面向各级、各部门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15场次。四是服务社会公众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制定数据发布日程表,规范数据发布的时间和方式,做好对数据的正面解读,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充分运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线上优质统计服务,满足公众数据需求。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数说75年”系列分析、《统计法》颁布41周年活动等,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统计知识,扩大了统计影响力。今年以来,在e龙岩、《闽西快讯》、龙岩电视台等媒体采用经济信息18条次,“龙岩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篇数124篇,累计阅读量约7万人次。
3. 坚持底线依法治统。一是强化统计法规制度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培训班,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同志作专题辅导,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2024年,全市党委政府开展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学习17场次,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培训17期,培训近1200人次。局党组书记、局长蓝东先后3次应邀在市委党校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保障》专题授课,提高新任处级领导和年轻干部统计知识储备,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数据核查。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资料比对,进一步梳理“四上”企业名录库中的空壳企业、倒闭企业,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加大对工业、投资领域、贸易等专业重点统计指标线上查询和实地核查力度,加强数据报送期间的“事中”审核及关网后的“事后”审核,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77家, 及时纠正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三是有序有力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分别对永定区和漳平市辖区内工业、贸易、投资领域、农村等专业企业各22家,以及永定区凤城镇、抚市镇和漳平市永福镇、南洋镇共4个乡镇农村统计开展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共对276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7起,罚款金额8.58万元。
(三)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统计工作“强基优统”。
1. 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强化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普查办枢纽作用,每月召开1次普查工作推进会,推动纪委、效能办、督察办、工信、商务、住建、交通等部门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强化普查工作督导落实。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专项督查,市经普办先后7次赴各县(市、区)对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和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全程跟踪、纠正偏差、以点带面,推动普查登记进度,提升普查数据质量。三是强化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抓好业务培训,分级分类开展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业务和经普平台操作培训4次,召开经普数据联审培训班3次。规范现场入户工作,制定并下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填报指南》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规范普查员的入户流程、指标数据采集方法。持续推进审核改错工作,开发审核模板,组织专业力量对报表指标开展汇总,与四经普、与年报快报数据对比,分专业、分区域、分行业审核和评估数据,及时组织错误数据核实修改。5月中旬,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共检查单位数1170家,个体户1090家,错误数据和错报率均符合检查合格标准,普查数据快报数据合理衔接,摸清家底、优化结构。四是强化普查宣传氛围营造。统筹统计宣传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宣传资源,借力春节期间各县(市、区)开展的各类大型民俗活动,开展“五经普”宣传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安排,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普查宣传。今年以来,在市县两级公众号、闽西日报等平台共发布272条普查宣传信息,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效。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出台《龙岩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机制,推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防治统计造假上知责、担责、尽责,切实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二是严肃执纪问责。近年来根据国家、省统计局部署要求,我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对核查发现的历史不实数据及时予以改正,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数据质量,对改正历史不实数据涉及30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已依规依纪依法全部处理到位。三是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对已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在行政处罚作出7日内及时归集并推送到信用信息平台,关联衔接到“信用中国”网站,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严格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提高统计法的震慑作用。四是强化普法宣传。组织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国家统计局查处的有关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政治生态。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结合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执法检查、基层调研等工作,嵌入式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充分发挥政府宣传媒体和统计部门门户网站及“龙岩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让统计法深入群众。
3. 持续深化“统计专员”制度。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专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统计队伍管理,推动强化基层统计人、财、物保障,全面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座谈等多种形式,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精度准度,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强化考核激励、规范人员调整、落实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将推行统计专员制度和《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成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统计专员对全市统计力量的重要补充作用,搭建基层统计干部晋升通道。截至目前,市、县统计局共组织统计专员业务培训56场,培训人数近3000人次;分别有13名和3名统计专员获聘中级、高级统计师,有1名乡镇统计专员遴选调动至县统计部门,1名县级统计专员调动至省统计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不够健全,目前市统计局尚未成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统计执法力量欠缺,多数县(市、区)统计人员既要负责多项专业统计报表,又要执行统计监督任务,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难以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是统计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部分企业,尤其是私人企业账证不健全,开票部分的账册完整,不开票部分的销售、收入凭证混乱,统计台账存在数据来源依据不充分,统计资料交接存档不规范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和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质效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统计监督为保障,全面加强统计能力建设,为奋力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可靠统计服务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建引领。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力以赴服务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打好‘五张牌’”要求,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培育打造“数智统计·红土先锋”党建服务品牌,引导党员干部实干担当、创先争优,以高质量党建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三是一以贯之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达标创星”,建设“四强”党支部。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和统战工作,大力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宣传教育、“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深化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为基层减负。
(二)扎实做好调查普查工作。一是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成立调整组织领导,组建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抽样调查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好“两员”选聘,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人员中选聘,动员广泛社会力量参加,确保选聘人员的质量。落实好本级调查经费,并列入年度的财政预算,为调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为调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选好配强普查人员,组建龙岩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机构,指导组建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经费预算,落实经费保障。三是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根据国家、省统计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反馈。做好普查资料开发与共享,加强普查数据分析研究,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及时对外发布成果,为全市制定规划、作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三)精准提升统计监测分析质效。一是持续加强研判预警,着力提升统计分析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与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加强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数据解读,不断提高统计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经济形势,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形成社会共享统计成果的良好局面,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二是探索构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参与并提出与上杭县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试点县发展目标相适应、相匹配的“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探索采用科学合理的指标权数及评价方法,客观反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试点县建设情况,为促进上杭县迈入“全国百强、 福建前十”行列提供统计服务支撑。与高校或第三方研究机构开展合作,调整并完善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在27个省(市、自治区)1389个革命老区县中进一步凸显上杭县的发展态势,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加快推动上杭县乃至闽西革命老区共同富裕提供有针对性的统计信息、咨询意见和建议。三是深入开展广龙对口合作综合效应统计评价研究。为客观评价《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发改振兴〔2022〕424号)印发以来广龙对口合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应,查摆当前对口合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探寻解决路径和创新机制,通过计量分析方法科学评估对口合作政策的经济社会效应,从定性和定量角度进行评价,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切实为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四)持续增强统计监督效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和市、县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积极争取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会同市融媒体中心加大普法宣传,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继续发挥好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数据核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措施,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效。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凭证,指导部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大力推进企业电子台账等基础工作,合力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严格落实省纪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试行)》(闽纪〔2023〕53号),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等协作配合,凝聚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合力。
(五)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持续深化巩固统计专员制度。从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三方面着手,推进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和完备,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夯实数据质量。二是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指导企业按照报表制度要求规范整理统计台账、支撑凭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报送数据。积极推广使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提高统计调查效率和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强化统计名录库建设。坚持“先入库、后出数”,强化依法纳统、依法统计,开展名录库清查,剔除注销企业和不符合入库标准企业。加快新企业入库纳统,主动服务、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纳统。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调查,加强行业划分指导,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