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岩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紧紧围绕统计法治中心工作,精心组织谋划、强化工作措施,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从严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学习教育,高位推动决策部署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近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类法律知识的学习研讨活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统计法治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专题汇报,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2023年市政府督办事项,定期跟进督查,定期反馈落实。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纳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新晋领导干部培训和主体班次必修课,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今年以来,开展统计法培训学进党校14期。三是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对全市7个县(市、区)133个乡(镇)、工业园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直经济部门领导及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大培训,着力提高县、乡两级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专业培训88场次、达5000余人次,做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抓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1.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作出具体要求。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队伍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专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推行统计专员制度,并将统计专员制度和《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成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2.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健全完善市、县、企业三级审核体系,在报表审核上实行分级负责制度,严格执行“即报即审”。各专业在平时报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数据波动异常企业,及时采取电话查询、实地核查等方式,形成高效有序的数据审核模式。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资料比对,进一步梳理“四上”企业名录库中的空壳企业、倒闭企业,实时更新维护名录库,多角度、高质量推进我市“四上”企业名录库的建设,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3.扎实开展专项数据核查。全市统计系统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组织对工业、投资领域、贸易业等重点专业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数据核查工作。自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对我市10159家(个)企业(项目)全面完成自查自纠,线上线下累计查询企业(项目)4629家(个),发现有误并修订1376家(个),市统计局实地核查企业(项目)154家(个),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予以修正。
(三)抓执法监督,加大防惩统计造假力度
1.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市统计系统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目前执法检查单位193个,立案查处12起,罚款金额5.2万元。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统计台账不健全的问题,现场及时予以指导纠正,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2.严肃执纪问责。对于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新罗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代填代报企业统计联网直报数据,虚报企业营业收入,因其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最终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全市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抓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福建省统计局通报的2022年全省部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求统计人员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全市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9次,受教育400余人次。
2.组织“送法入企”教育培训。坚持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业务培训学习第一讲,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国统计 为民调查》《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7000份,充分利用年报会、培训会、“四下基层”等活动契机发放至统计调查对象,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守法意识,全力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和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采取“线下+线上”、“传统+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借助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推出编排新颖、图文并茂的统计普法宣传内容,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 学习领会精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统计文件精神是一项常学常新的政治任务,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有所提高,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到位,统计数据失实现象仍有发生。
2.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大部分企业存在“重会计轻统计”的现象,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较少,对相关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影响统计数据上报的真实性、准确性。
3.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不够健全,目前市、县统计局均未成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统计执法力量欠缺,多数县(市、区)统计人员既要负责多项专业统计报表,又要执行统计监督任务,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导致难以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思想认识再提高。持续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求进行深学细学。
2. 执法检查再强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提高执法震慑力。
3.普法宣传再升温。利用网络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平台,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