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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日期:2024-12-10 【字号:

  今年以来,龙岩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统计法治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努力提升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龙岩市统计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统计系统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扎实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党纪学习教育,立足统计实际,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开展专题学习。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线,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贯通起来,特别是深学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坚持以案促学。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和市纪委监委同志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赴市公安局廉政警示教育展馆进行现场教学,召开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统计领域警示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三是注重融入经常。充分依托共产党员网、福建干部网络学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平台,及“闽西党旗红”“清风龙岩”微信公众号等,参加线上学习培训,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理解,提升学习效果。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统计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于11月份分别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今年全市党委政府开展专题学习17场次,切实增强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纳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和主体班次必修课,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全市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培训17期,其中市统计局领导进党校宣讲4场次,共培训12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开展培训学习。通过经普推进会、专业年报会、法治培训班、专家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14场次,加强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有关内容的学习宣传,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

  (二)夯基础,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

  1.加强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装备购买、执法人员培训、法律顾问聘请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注重统计执法人才的培养,组织全市27人参加福建省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补充统计执法力量。目前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检查证的45人,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认真落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行统计专员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专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成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统计专员对全市统计力量的重要补充作用。截至目前,分别有13名和3名统计专员获聘中级、高级统计师,有1名乡镇统计专员遴选调动至县统计部门。

  2.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出台《龙岩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机制,推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防治统计造假上知责、担责、尽责,切实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3.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提醒函》要求,经与省统计局沟通衔接,结合市统计局工作职责及权责清单,对统计系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梳理,形成市统计局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于12月5日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推动“闽执法”平台应用。积极支持配合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依托“闽执法”平台,目前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起,行政监督检查信息33起。

  (三)强执法,加大统计造假惩处力度

  1.有序有力开展执法检查。全市统计系统综合运用“双随机”检查、专业数据核查、重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8月26日至28日,市统计局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永定区、漳平市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全市共对276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6起。

  2.持续开展专项数据核查。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资料比对,进一步梳理“四上”企业名录库中的空壳企业、倒闭企业,实时更新维护名录库,多角度、高质量推进我市“四上”企业名录库的建设,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加大对工业、投资领域、贸易等专业重点统计指标线上查询和实地核查力度,加强数据报送期间的“事中”审核及关网后的“事后”审核,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77家, 及时纠正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

  3.扎实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对已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在行政处罚作出7日内及时归集并推送到信用信息平台,关联衔接到“信用中国”网站,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严格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提高统计法的震慑作用。

  4.严肃执纪问责。2023年根据国家、省统计局部署要求,我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对核查发现的历史不实数据及时予以改正,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数据质量。对改正历史不实数据涉及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已依规依纪依法全部处理到位。

  (四)重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1.深入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市、县统计局结合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执法检查、基层调研等工作嵌入式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重点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社会大数据使用、统计资料更加严格保密等新规定、新要求,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

  2.扎实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解读纳入“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让统计法深入人心。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为契机,邀请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与龙岩调查队联合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e龙岩、《闽西快讯》、龙岩电视台等媒体采用经济信息18条次,“龙岩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篇数124篇,累计阅读量约7万人次。

  3.打造统计名片。围绕打造“才溪乡调查统计研习馆”,紧贴统计现代化改革进程,对展馆部分内容进行以时俱进的改版,制作完成《红色统计摇篮——才溪乡调查统计研习馆》宣传短视频,着力打造新时代统计人的精神家园。开馆以来,共接待省内外各单位和游客参观学习100余批次,近3000人前来接受教育,反响积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设置不健全,报送的数据支撑资料依据不充分,统计资料交接存档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虽然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还存在宣传频率不高、宣传内容更新慢等问题。

  三、2025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和市、县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积极争取司法部门的支持配合,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执法监督,继续发挥好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数据核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措施,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三)聚焦重点群体,多渠道推进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政府宣传媒体和统计部门门户网站及“龙岩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扩大统计普法宣传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统计法知晓度。加大统计业务培训,通过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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